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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7-07 】

 

 

各二级院、系:

根据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各二级院系已召开了顶岗实习动员大会,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实习要求,同时学院已经为2014级(五年制2012级)顶岗实习学生购置好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包含学生意外伤害保障和意外医疗保障二项,保险额度为5万元/人,保险有效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协调,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

各二级院、系要加强与顶岗实习单位的联系沟通与宏观协调,积极主动落实好学生顶岗实习单位,优化顶岗实习岗位安排,应结合各专业的特色及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并积极联系学院的园中校、校中园、校企合作企业等单位,至8月底必须全面落实好顶岗实习岗位,做到人人有岗实习。各二级院系对学生顶岗实习岗位落实情况实行按月上报,自6月起至8月在每月底填报未落实顶岗实习岗位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上报教务处(校企合作处)王洋老师处,学院将对顶岗实习工作组织专项检查。

2.加强顶岗实习教育和管理工作

各二级院、系应积极会同接受顶岗实习学生单位做好安全上岗教育管理工作,并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学生工作岗位情况、生活情况等信息,做好专业合作企业储备信息搜集工作。针对集中安排实习学生人数较多企业、新增实习企业应尽可能安排老师送学生到实习单位。各二级院、系应安排好专人跟踪管理,做到顶岗实习管理服务工作全覆盖,不留盲区。如有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应严格审核实习单位的实习条件,确保与本专业培养方向一致,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附件苏州农业技术学院2016年未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学生情况登记表.xls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校企合作处)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