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苏农院【2014】)52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对2015-2016学年学生学业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级、2015级三年制学生
一学年内累计取得的学分数比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数少10-20学分(体育课除外)的学生,学院给予学业警告;少21分及以上者,给予“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处理。经对2015-2016学年学业情况统计,现给予吴志权等120位学生学业警告处理,王恒志等68位学生“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2012级、2013级五年制学生
根据合作办学的实际情况,对2012级、2013级五年制会计、园林技术、园艺技术专业的学生中,2015-2016学年内累计取得的学分数比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数少10-20学分(体育课除外)的学生,学院给予学业警告;少21分及以上者,给予“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处理。本学年共给予刘楷文等35位学生学业警告处理,张宇婷等9位学生“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特殊情况处理意见
考虑到学院专业变化等原因,对于已经受过“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处理的学生,经本人申请,二级院(系)同意并报批,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同意,可跟原班级继续学习;对于下一年级无相同专业的情况,经本人申请,二级院(系)同意并报批,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同意,可以转入相近专业的下一年级或跟原班级继续学习。
四、2017届学生
学院将进一步向全体毕业班学生明确毕业条件,对必修课程学分未完全取得者进行学业预警。
希望各二级院系、相关部门按照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做好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有效实施。
附件:1、2014级、2015级三年制受学业处理学生名单
2、2012级、2013级五年制受学业处理学生名单
3、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跟班学习申请表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1:2014级、2015级三年制受学业处理学生名单.doc
2012级、2013级五年制受学业处理学生名单20161028091947105.doc
附件3: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跟班学习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