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个人借款的通知

作者:计划财务处    时间:2017-09-13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根据《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暂付款项管理规定》(苏农院【2016】63号文),现决定对个人借款再次进行全面核对、清理、催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理借款范围

2017年度以前的我院各部门和个人在计财处借出的所有现金及银行转账等款项(包括专项工作经费、差旅费、材料费、周转金,以及购置设备、购买图书资料、购买办公用品等)均在本次清理范围之内。

二、清理借款程序及期限要求

1、请各部门和个人核实本通知公布的借款人员名单,并及时到计财处211办公室核实自己的借款情况。

2、请2017年6月30日以前借款的所有部门和个人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前,按学院财务报销规定,及时到计财处办理报销结账和还款手续。2017年6月30日以后的借款,请于年终前(12月20日前)办理报销结帐和还款手续。

3、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报账冲销借款手续的,请写明详细原因并列示出具体的费用明细及还款计划,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院领导同意,院长批准后方可暂缓处理。

4、对未到结题时间或延迟结题的科研项目借款,需写明详细原因报科产处审核,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暂缓处理。

三、清理借款制约措施

1、对于前账未清又无特殊原因的部门和个人,计财处将根据“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停止其以后的所有借款。

2、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账冲销借款和归还借款的,且未能说明原因及还款计划者,将根据规定从其工资、津贴中扣还借款金额,直至其清偿为止。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7年9月12日

附:借款人员名单

张小宁、杨福彬、李敏、刘永德、于晶、苏冰、朱冰清、宋京城、赵茂锦、束剑华、何金生、沈萍、庒北骅、查云华、周建兴、陈俊杰、刘培培、陈坤根、许利荣、沈建伟、戴春辉、孙宏林、周晓明、唐威、吴国华、徐洁、宣雄智、陈英、黄小洋、杨振、李庆魁、张琴、邵珊珊、赵晓燕、韩仲伟、王平、王科、顾晖、马洁、王勋、顾艳艳、王洋、何钢、杨益花、阙小峰、钱洪彬、徐良、孙其勇、胡元军、范荣林、余俊、沈长生、吴雨涵、徐峥、鞠鹏杰、黄顺、许乃霞、陈素娟、黄长兵、吴雪芬、戴培培、郝姗、贾士禄、王元睿、黄超群、吴春花、薛荣荣、秦昌友、徐建灵、刘海明、秦培亮、孙维芝、曹彦婷、胡成波、仲子平、汤璇芷、姚志燕、史菁、谭丽春、张鹏、阳金萍、顾金峰、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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