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07 点击数:

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预算执行,按时完成本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确保决算报表编报质量,并能完整准确地反映全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各类经费的收支结余状况,现将学院2016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终财务报销截止时间

今年停止办理各类业务报销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周五),12月24日至2017年1月8日期间计划财务处将进行年终结算、编制决算等各项工作,暂停对外办理各种借款、报销等业务。

二、年终财务报销要求

1、为避免年终财务报销排队时间过长,影响报销工作进程,请各部门负责人及时督促本部门教职员工事前认真学习、查看学院发布的相关财务制度及报账流程。(详见校园网CRP学院公文栏及网上财务平台通知栏,计划财务处今年制定或修订的财务制度有:1.《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规定》(苏农院[2016]22号)、2.《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劳务酬金和特殊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苏农院[2016]23号)、3.《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苏农院[2016]36号)、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暂付款项管理规定》(苏农院[2016]63号)、5.《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苏农院[2016]64号)、6、《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苏农院[2016]65号)。

2、根据财务规定,各部门应及时报销各类支出,其中:凡取得2016年1月1日-9月30日开具的发票,必须在2016年报销,凡取得2016年10月1日-12月31日开具的发票,原则上在2016年报销,2016年未能报销的,必须在2017年4月30日前报销,过期将不再受理按作废处置。(注:上述报销截止时间指履行完各种审批手续,附件齐全,具备财务审核记账条件的报销单据送交财务的最后时间)。

3、请各部门负责人通知并督促本部门有借款的人员及时办理报销还款。对于未按时清结借款的,学院将严格按《暂付款管理规定》执行。

4、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及时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国库结余过多财政资金。同时,要按照预算合规使用经费,严格履行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和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等“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防止年底突击花钱,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

5、学院将按照省厅有关规定,除部分按规定可以结转的资金外,对结余经费和已经超过执行期限的项目经费省财政可能统一收回。

6、2017年1月9日(周一)起恢复各项对外业务报销工作。

7、请各二级学院密切关注本学院学生学费缴纳情况(可直接在网上财务平台中查询),并请及时通知未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于放寒假前务必将足额学费存到本人太平洋学子卡中,或直接到计划财务处学生缴费窗口刷卡缴费。

以上报销工作安排,请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提前安排,并相互转告。年终财务报销时间集中、业务量大、工作标准高,财务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做好审核把关,因此在具体业务报销过程中如出现被财务退回的情况,请大家务必体谅,耐心听从财务人员指导正确报销。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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