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发展规划处(“双高”建设办公室)!
各部门及相关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立项课题的项目管理工作,保证立项课题按期完成研究工作,高水平地取得预期成果,防止产生“重申报、轻研究,重立项、轻结题,重建设、轻管理,重成果、轻应用,重论文、轻实践”的现象,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23号)文件(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