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办公用房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作者:童顺标 时间:2019-04-04 点击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响水“3.21”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压紧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风险隐患防范措施,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办公用房安全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学院办公用房安全,决定对学院各办公场所开展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内容
1、消防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安全培训演练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运转、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实时在位、持证上岗情况;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2、学生宿舍:宿舍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明火使用、大功率电器违章使用情况等。
3、实验室: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化学品,高温高压、大功率设施设备等使用管理情况。
4、办公电器设备: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5、电梯:年检、维保、机房管理情况,监控系统配备使用及应急救援预案等。
6、配电房: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值班记录情况,日常照明和事故照明配备情况,消防灭火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情况等。
7、锅炉:执行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情况。
8、厨房设备:烟道定期清理,用电用气隐患排查,燃气灶、蒸烤箱等设施设备运转情况等。
9、仓库:堆放的物品登记保存、安全处置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全面自查。4月7日前,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部门办公用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本部门安全管理和检查。
2、重点抽查。4月8日,学院将分组对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岗位场所进行抽查,并通报检查存在的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三、有关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二级学院是办公用房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照检查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2、突出隐患整治。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按期整改到位,隐患整改完成前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措施,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格化机制,明确职责范围。教务处负责实验室、药品室及所属场所办公用房等;学工处负责学生宿舍区及所属场所办公用房等;后勤基建处负责办公电器设备、食堂厨房设备、配电房、电梯、锅炉、仓库及所属场所办公用房等;安全保卫处负责消防安全及所属场所办公用房等;东山校区、相城校区、各二级学院及其他部门负责检查本部门所属场所办公用房。
4、请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填报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统计表,于4月7日下班前报安全保卫处123办公室。
附件: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统计表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保卫处
2019年4月3日